紀念日的真正意義,其實應該是做一些值得紀念或者回味的事情才對吧?為什麼在那麼多女友的眼中,紀念日會變成豪玩豪食,炫富放閃的同義詞?如果兩人都開心都enjoy,就算在雨中分吃一塊面包,或者在夜巿用剩下的一百塊買一串小吃你一口我一口然後最後一口大家都想讓對方吃,最後必須猜拳決定,還要三盤兩勝——這些回憶,都甜蜜無比,往後回憶都無比珍貴動人,這些難忘回憶,不該比千篇一律在高級餐廳盛妝捧著禮物拍照打卡更值得紀念麼?
所以這個故事的唯一結論就是,這個會埋怨的女友不是對的人。如果是對的那個,對的事情,不會無端變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