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半日之後就放返出黎嚕,睇清楚,係「放返出黎」,唔係「保釋」呀下! 丹爺係喺美國時間星期二夜晚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被捕,警方資料顯示晚上十點鐘過後就有丹爺的收監紀錄(Jail Record)。但喺第二日晏晝1點16分就已經將佢釋放。洛杉磯警方指丹爺係因為「藏有或者製造爆炸或易燃品」被內華達州通緝,由於是嚴重罪行,所以丹爺係不准保釋。但到放佢出黎嘅時候所有控告又已經撤銷,夠哂離奇。但最離奇嘅就係丹爺被放之後,洛杉磯分區檢控署的發言人就以電郵回覆媒體查詢,指有關檢控未被撤銷,完全唔明點解丹爺會被放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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