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次,紅軍規定要同其他一剔旗下的不同運動球隊合作,例如NBA湖人和MLB的紅襪隊,共同推出新產品,噱頭十足;第三,至少有兩個一剔旗下的其他品牌,如Converse,推出紅軍的產品;第四,紅軍至少要同3名非足球明星合作推廣產品,相信勒邦占士一定有份,其他一剔候選人有網壇的莎蓮娜威廉絲等。
第五,紅軍要求全球起碼要有6000間一剔專門店出售相關產品,計算非專門店就要超過1.3萬間,絕對做到梗有一間在附近;最後,一剔網上商店必須向超過51個國家或地區出售紅軍的相關產品。原來,部份似乎是「霸王條款」,難怪NB會打退堂鼓。財經分析公司認為,一剔的固定費用雖較NB少1500萬鎊,但其際上每年至少要科水8000萬鎊,甚至有機會突破1億鎊關口。
紅軍在聯賽榜遙遙領先,深信明天會更好,才會降低「底薪」、增加「佣金」,自信做了一單除笨有精的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