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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起前度,有人認為大家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但亦有人認為「分手亦可以做朋友」,我甚至識得有人喺分手十幾年、拍多好幾次拖,都仲會久唔久約當年嘅前度食飯。好多人一聽到後面呢個情況,就會覺得佢哋係餘情未了藕斷絲連,但2016年嘅一個研究就發現,「與前度做朋友」主要有七大理由,而且仲同你係咪有「黑間人格」特質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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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奧克蘭大學心理學系教授Justin K. Mogilski及Lisa L.M. Welling於2016年做咗一個研究,要求300位成年大學生列出「與前度繼續做朋友的潛在理由」,結果發現收集到嘅超過2000個理由,其實都可以歸納為7個,包括「依賴及情感」,例如覺得對方最了解自己;「實用主義」,例如貪圖前度送嘅禮物,或者想透過前度去識佢其他朋友;「真正嘅餘情未了」,呢個相信唔使解釋;「分享孩子或資源」,即係大家有細路,或者一齊搞咗檔生意而必須有聯絡;「消退的浪漫」,例如係因為對對方失去性衝動而分手;「維持社交關係」,即係你同前度有同一班朋友,冇理由搞到面左左;以及「性相關」,即係同對方保留肉體關係,又或者懷念同對方嘅性關係。 而研究嘅下一步,就係要求另一班大學生為上述七個理由嘅重要性排序,結果發現「依賴及情感」先係最重要嘅原因,而「實用主義」就係最唔重要嘅原因。但研究同時發現,男性受訪者會更傾向因為「實用主義」及「性相關」而與前度成為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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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嘅係,研究同時發現,受訪者嘅性格會影響佢選擇與前度成為朋友嘅原因。例如好顯然易見地,比較冇安全感或者焦慮嘅人,會更傾向「依賴及情感」等原因;而擁有「黑暗人格」特質,例如鍾意操控別人、缺乏同理心嘅,就會更傾向「實用主義」及「性相關」。另一方面,與前度有小朋友或者共同朋友,實際上係非常合理嘅理由。所以「與前度繼續做朋友」並非一定係壞事,更重要嘅係因為乜嘢理由,以及理由背後顯出嘅性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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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Staying friends with an ex: Sex and dark personality traits predict motivations for post-relationship friendsh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