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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食色,性也」,作為人類最原始慾望之一,自人類就發展出文明以黎,「性交易」就處於一個大家都知存在,但又不願多談嘅陰音角落之中。進入現代化社會之後,唔少國家都以保障人權、人身安危等原因而立法規管或禁止性交易,但近日一個研究就發現,上世紀90年代瑞典將「嫖妓」刑事化後,當地強暴案件數目竟然暴增一倍,顯示不完整嘅法例及規管,可能會對社會造成更大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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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咗知道「嫖妓刑事化」嘅成效,來自西班牙Comillas Pontifical大學經濟學系嘅助理教授Riccardo Ciacci選擇以瑞典作為研究案例。瑞典於1999年立法將嫖妓刑事化,較為特別之處係法例針對嘅係嫖客,而非提供服務嘅性工者,其原意係希望減少對性交易嘅市場需求,從而減少性交易帶來嘅社會禍害。 但Ciacci分析瑞典官方公佈,1997至2014年間犯罪率報告中嘅強暴案事件數,再透過統計學方法(例如以該時段嘅抵瑞航班數目以推斷「性旅遊」比率)排除其他有可能影響到事件數嘅變量後,發現嫖妓刑事化後瑞典當地嘅強暴案比率上升咗44-62%。同時,Ciacci並無發現任何證據表示當地性服務嘅供應減少,換言之當地立法嫖妓刑事化後,的確阻嚇到部份人唔再嫖妓,但當中某啲人就選擇強暴作為「替代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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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Wikicomm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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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cci強調今次研究結果係證明「嫖妓刑事化」及「強暴案上升」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而對於結果嘅解讀,佢就認為可以有兩種。第一就係如果冇「嫖妓刑事化」法例,咁強暴案就唔會上升,所以根本唔應該有類似法例;另一個角度則視嫖妓為「付費強暴」,所以嫖妓就肯定要禁架啦,但立法時應該要考慮到「替化行為」,所以同時應有新法例或措施防範強暴案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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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Banning the purchase of sex increases cases of rape: evidence from Swed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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